地形测量
地形测量(1:500、1:1000、1:2000)
1、前置条件:无
2、受理部门、地点及联系人
受理部门:遂宁市勘察测绘院生产经营部
受理电话:0825-2320513 0825-2320523
受理地点:渠河中路建设大厦409室
3、受理要件:
(1)提供委托单位基本信息、现场联系人电话号码
(2)委托单位需提供测量位置及范围
(3)根据测量面积的大小,零星委托单位需先缴纳1000~10000元不等的预交费用或需先与我院签订书面合同
4、办理时限:登记且资料提供齐全2天内进场进行测量
5、收费依据: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》(财建 [2009]17号)
6、收费标准:参照2009年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》1:500地形测量Ⅱ类计取费用,一般地区为217.74元/格,Ⅱ类建筑工业区391.8元/格(1:500地形图1格为2500平方米); 1:1000地形测量Ⅱ类一般地区为521.63元/格,Ⅱ类建筑工业区814.95元/格(1:1000地形图1格为10000平方米);1:2000地形图Ⅱ类一般地区为16094元/幅,Ⅱ类建筑工业区33055元/幅(1:2000地形图1幅为1平方公里)。
(1:500~1:2000地形图测绘一般地区与建筑工业地区划分详见《测绘生产困难类别》(财建 [2009]17号))